农村污水治理作为打赢“污染防治”攻坚战的一环,其重要性不言而喻。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,建设美丽乡村,各地也加快了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步伐,相继出台了农村污水治理条例。 目前,农村污水处理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3点: 1.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临的环境非常多样,特别是在高海拔地区,设备搬运、管网铺设、昼夜温差大等困难使污染治理设施很难正常运行。 2.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量小(日处理量仅20吨-100吨)、间歇排水波动大。污水处理厂点多面广,存在设施量多、监管任务繁重等问题。 3. 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费用普遍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,一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因为经费问题,已处于闲置状态。 解决农村污水问题,应立足当下,提升处理设施运行成效,完善治理和监管长效机制。具体分为以下3点: 1.根据实际条件制订污水处理方案。针对不同海拔和地势选择不同工艺,河谷地区农户采用水冲式化粪池处理后还田,高海拔草原如红原、若尔盖等地区,采用旱厕方式收集后资源回用。 2.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设备。大部分农村采购的污水处理设施工艺简单,对氮、磷去除能力有限,采用符合国标的设备进行污水处理可保障污水处理质量。 3.建立资金统筹机制。乡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一体化设施的正常运行及维护,根据采用的工艺不同,包含药剂投放、人工、设备设施更换等,需要纳入财政预算来保障,同时进一步统筹各项涉农资金,打好政策资金“组合拳”,建立政府扶持、群众自筹、社会参与的资金统筹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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